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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据管理 ​

1. 功能说明 ​

证据模块用于维护证据条目、生成证据清单并导出证据材料目录。

本页帮您学完您可以:逐条登记证据、生成证据清单、导出清单核对。导出无反应见 常见问题 第 11 节。:::

2. 主要对象 ​

对象功能
证据条目单项证据记录
证据清单项目级证据列表

2.1 证据处理示意图 ​

证据条目纳入清单后,常与 项目文档、卷宗 一并整理,再进入归档链路。下列示意图与 文档管理 中「文档—卷宗—档案」关系图一致,便于对照理解(证据材料是其中的业务文件来源之一)。

证据与文档、卷宗、归档关系示意 图 17 证据登记、清单生成、卷宗归集的关系示意。

查找本页 ​

可试用:证据、证据清单、证据编号、证明目的、导出 Word、导出 PDF、卷宗。

3. 证据登记 ​

3.1 主要字段 ​

字段说明
证据名称证据正式名称
证据编号清单编号
来源证据来源说明
证明目的拟证明事项
关联项目所属项目
附件证据文件或扫描件

3.2 操作步骤 ​

  1. 进入证据管理。
  2. 新增证据条目。
  3. 录入证据名称、来源、证明目的、关联项目。
  4. 保存证据条目。

3.3 登记结果 ​

保存后,证据条目可纳入证据清单、卷宗或导出材料。

4. 证据清单生成 ​

4.1 操作步骤 ​

  1. 进入证据清单页面。
  2. 选择项目。
  3. 勾选证据条目。
  4. 生成清单。
  5. 导出 Word 或 PDF。

4.2 导出前检查项 ​

  • 证据编号是否连续
  • 证据名称是否统一
  • 证明目的是否完整
  • 是否误选其他项目证据

5. 使用要求 ​

  1. 证据名称应统一规范。
  2. 证据编号应连续。
  3. 导出前应人工复核。

6. 常见误操作 ​

WARNING

  • 清单里混进其他项目的条目:生成清单前务必核对 当前项目 与勾选范围,否则对外提交的清单与卷宗不一致。
  • 证明目的写得太笼统:如仅写「证明事实」不利于庭审与对内复核;应写清 拟证明的法律要件或争议焦点。
  • 导出后不核对就提交:编号连续性、名称统一性应在导出后 人工再过一遍,避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。:::